加强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审核条件的全面监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减税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房的公众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但在税收新政出台的同时,笔者也提请有关部门注意,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对廉租房经适房申购(租)人群的条件审核进行更全面的事先、事中和事后监管,防止出现大规模的政策投机风潮,让廉租房经适房成为一部分人的特权享受。
之前,经适房出现了高达200多平方米的“豪宅”奇观,许多购买经适房的人都是有车一族。要避免这一现象,首先应明晰一个概念:廉租房经适房的主要功能是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水准。因而,必须严格控制每套住房的面积、价格和销售对象。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数字模型控制”。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于去年11月30日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上限刚性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最大户型控制线绝对不能超过60平方米;建筑面积和售价超过控制线的,不得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这种梯度式数字控制,以硬性的数字目标来控制人为操控,是最有效的控制途径。
廉租房经适房的监管强化路径,还在于改变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转型为社会与政府共同监督的协作模式。以往,廉租房经适房的门槛准入、资格审查等过程,基本都由政府职能部门包办,这带来了两方面的问题所在:一方面,由于受制于资源所限、信息不对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难以在短时间内对庞大的申请者资料进行一一实地核对,结果给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大包大揽,容易导致权力过度集中,产生利益寻租空间。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一味依赖于单向度的权力控制,反而会出现“授权越多弊端越多”的恶性循环。
因此,“对监督者的监督”必须尽快提上议事日程,既然低收入群体是廉租房经适房政策的针对主体,那么来自群众的监督应当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强化。政府应考虑对廉租房经适房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开通民众举报热线,并邀请媒体予以舆论监督。来自社会一线的情况反馈,将会让政府获得更多可信赖的信息源,消除操作不透明的弊端,让那些浑水摸鱼者大白于天下。而来自舆论与社会的监督压力,也会压缩某些职能部门人员进行内部交易的操作空间,形成约束权力滥用的制度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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