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评论 > 正文

参与起草教授称住房保障法2013年前可出台

新京报  2010-11-09 10:20

[摘要] 政府和个人共同享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这主要是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作为比例,来获得相应比例的产权,不过这一产权比例也并非固定,根据地价不同。本报讯“住房保障法”目前完成了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的专家稿,两者融合后已提交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进行讨论……

政府和个人共同享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这主要是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作为比例,来获得相应比例的产权,不过这一产权比例也并非固定,根据地价不同。

本报讯“住房保障法”目前完成了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的专家稿,两者融合后已提交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进行讨论,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拟规定政府和个人共同享有经济适用房产权。

政府分享产权比例不固定

昨晚,该法理论部分起草者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申卫星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住房保障法”主要是保“基本”,保障我国居民住有所居的基本权利,但比如流浪街头的人群就属于社会救助范畴,而不属于这部法律的保障范畴。

此外,这部法律惠及的基本人群主要是中低收入者。申卫星说,理论版本中的中低收入家庭,肯定是保障的重点,但是住建部在委托该院进行起草时,希望可以将覆盖面更广泛一点,实现这个设想其实有难度,但“有钱人肯定不在里面的。”

理论版本中还提到,政府和个人共同享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申卫星解释说,这主要是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作为比例,来获得相应比例的产权,不过这一产权比例也并非固定,“根据地价不同,比如北京四环的经济适用房,政府投入的土地费用多,那所占的比例也多,而六环地价便宜,政府占的比例就会少。”

通过立法规范保障房

另外,起草人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央政府已经下发了一些关于住房保障的文件。不过,作为文件,地方政府执行不力无法追责;同时,对于很多不符合条件却享受了保障房的人,也没有追究其责任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保障法”将规范方方面面的行为。

■ 焦点

1 能否抑制有钱人买经适房?

申卫星(“住房保障法”理论部分起草人之一):即使共有产权,经适房价格也不会再降,因为住房费用主要是建安费用和土地出让金的总和,现在政府只是没有按照土地出让金的比例分享产权而已。这样在5年后,经适房上市,购房者可获得很高利益。如果政府按照比例享有经适房的产权,经适房上市时就要按照比例将利润分配给政府,经适房也就没了获利空间。在经济层面上,这对“有钱人”通过违规方式购买经适房起到了抑制作用。

2 夹心层能否纳入住房保障?

申卫星:“大保障”还是“小保障”,一直是起草理论版时大家争论的一个焦点。我们在条文中,并没有写“住房保障法”只适用于中低收入人群,其实“夹心层”也包含其中,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夹心层”就能享受到中低收入人群的待遇,还需要各地政府自己去“指定”各阶段的适用人群。我倒是建议,如果经适房实行了共同产权,就可以扩大经适房的适用范围,而不仅局限在低收入家庭。

3 住房保障法何时才能出台?

申卫星:住建部委托清华起草了理论版,融合实践版后已经交给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在其讨论完之后,再交给法规司讨论,这样住建部通过后,交由国务院法制办,最后再到人大表决。

虽然未来路还很长,但是在2008年时,“住房保障法”已经列入了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所以我还是很有信心,该法在2013年前可以出台。

中国将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 个税方案需再论证

中国将制定住房保障法 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 要出具两项证明

房贷告别7折 存量房贷按审批时间算

人口普查新增“空房”项 兼查房屋空置率

公积金房贷首次差别化 持续点刹能否为楼市降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