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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要扩容? 厦市民担心会进一步推高房价

厦门商报  2012-08-22 09:41

[摘要] “听说房产税要扩容了,房租会不会再涨啊?”昨天,一则关于房产税的消息再次挑动厦门人的敏感神经。

“听说房产税要扩容了,房租会不会再涨啊?”昨天,一则关于房产税的消息再次挑动厦门人的敏感神经。

国土资源部网站援引中新社的消息称,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有意思的是,昨天湖南省回应存量房征房产税尚无具体安排,而湖北省地税局则证实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但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不清楚。

报道称,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例如,假如一套应税住房的成交价为100万元,当前市场评估价为200万元,按照重庆方案是按100万元交房产税,按“两湖”方案则按200万元交房产税。在税率一样的情况,“两湖”方案交的房产税要多一倍。

另据媒体报道,来自30多个省市的约70名税务系统人员正齐聚人民大学,参加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主要为将来大范围实施的房产税作准备。

事实上,“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的税种。在厦门市地税局的网站上,近日厦门人对私房出租有关税收政策咨询较多,地税部门答复称,相关政策仍沿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3月明确的政策。按相关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厦门一些网站、论坛上,很多网友担心,假如房产税真的扩容,未必会起到降房价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推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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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征收对象

独栋商品住宅,不管存量还是增量;个人新购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两倍房子;个人在重庆无户籍、无工作和企业在重庆购买房,首套房不会收税,多套房从第二套住房,即使是普通房子也要征。

2、征税税率

不管独栋商品住宅还是高档住房,均价3倍以下收0.5%,3倍—4倍收1%,4倍以上收1.2%。

3、计税依据

目前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三年、五年以后可能用其他评估方法。

4、计算标准

如无存量商品住宅,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都有抵扣。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档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以户计算,一户一个人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

点评:渝版房产税针对的是高档住宅,如别墅和独栋公寓等等,与90%的市民无关。

沪版房产税

上海版房产税四要素:1.“起征点”为人均60平方米;2.税率按房价高低分档;3.“卖旧买新”可退税;4.存量房一概不征。

据介绍,上海房产税始自去年1月份,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对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即对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计算征收房产税。

上海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试点过程中应税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点评:与重庆版相比较,沪版方案的可操作性更强。

“两湖”版房产税

1 已购二套房也需征税,税率不会太高

不论税率高低,对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征税是未来房产税税基放宽的证明。宽税基意味着征税范围的扩大,意味着许多普通老百姓也将成为征收对象,如何避免造成自住性误伤,可以参照目前国外普遍采用的累进制税率解决。而且现行的沪渝版房产税中也采用了一定累进制税率的内容。

2 计税依据由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不是按照当初的低价格作依据,而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计算。

据悉,这一点是遵从了目前国外房产税的通行做法,也就是税率是一定的,而税基则是按照该房产的浮动市值为基础。同一套房产,今年的房价涨了所征税额就高,明年房价跌了所征税额就低。这样税基随市场行情不断变化,有利于发挥房产税调控投机需求及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

点评:两湖版房产税,专家认为其杀伤力毫无疑问比现行沪渝版更大,而且对近期和远期楼市都将产生下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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