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3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格获批;另外根据厦门市公积金贷款贴息资格两年内有效的规定,市财政继续对15户2012年通过审批家庭提供利息补贴。上述28户家庭共获贴息资金8万多元。
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厦门市今年首批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于近日发放。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3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格获批;另外根据厦门市公积金贷款贴息资格两年内有效的规定,市财政继续对15户2012年通过审批家庭提供利息补贴。上述28户家庭共获贴息资金8万多元。
据了解,申请贴息的对象应为2006年(含)以后在厦门市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且家庭上一年度的年收入、在全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内的购房职工。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受理时间分别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申请人在本年度申请受理期内未申请的,视同放弃本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资格。
记者还了解到,截至2012年底,市财政共为45户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20余万元,有效减轻了低收入家庭的还贷压力,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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