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可总有些“糊涂账”没法算。有对集美的姐妹也搅进了一笔“糊涂账”,最后对簿公堂。原来,姐姐委托妹妹垫钱帮自己买房,妹妹买了房后却将房子产权落在自己名下。虽然姐妹俩随后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妹妹同意将房子转让给姐姐,可妹妹却拒不履行合同,迟迟不协助姐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案看台●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可总有些“糊涂账”没法算。有对集美的姐妹也搅进了一笔“糊涂账”,最后对簿公堂。
原来,姐姐委托妹妹垫钱帮自己买房,妹妹买了房后却将房子产权落在自己名下。虽然姐妹俩随后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妹妹同意将房子转让给姐姐,可妹妹却拒不履行合同,迟迟不协助姐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签订转让合同
却变成“一张空文”
2009年初,在外闯荡多年的小夫妇阿华和阿美想在集美区买房当做投资,两口子没啥经验,于是委托阿美的妹妹阿莲帮其处理购房事宜。
精明能干的妹妹阿莲觉得集美新源路的几套单身公寓颇有空间,和姐姐商议之后,最终决定购买这里的5套单身公寓——妹妹购买其中的312和313号房,姐姐购买其中的310和311号房,还剩一间价值9万余元的309号房,姐姐委托妹妹先行垫钱,帮自己把房子买下。可在和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时,妹妹却将309号房的产权落户在自己名下。正是这套309号房,引发了姐妹俩的官司。
姐姐气不过,两人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妹妹同意以11万元的价格将房屋产权转让给姐姐。2009年6月20日,姐妹俩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姐姐先支付2000元押金,妹妹确定将309号房转让给姐姐,且同意姐姐延后一个月支付给妹妹3万多元的购房首付款。
然而,协议签订后,妹妹却以未按期支付首付款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约定。
2009年12月20日,阿美和阿莲重新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并约定由中介公司协助办理过户协议。然而,阿莲仍无动作。
今年2月2日,姐姐再次找到妹妹,她们再次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协议中强调,姐姐已经将首付款全额支付,并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剩余房款,妹妹需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可几次签订协议,却没换来妹妹的实际行动,忍无可忍的姐姐一纸文书将妹妹告上法庭。
法庭上,妹妹坚称,今年2月2日签订的协议书中细节不完整,是姐姐胁迫自己签订的,已抵清的款项姐姐也没有出具相关手续,剩余的房款也没有付清,故拒不履行合同。
而姐姐却称,自己早已付清了3万余元的首付款,余款也将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按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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