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评论 > 正文

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 应给休眠公积金一个出路

经济参考报  2012-04-12 15:59

[摘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住建部已启动前期工作。据记者了解,《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在2013年6月前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功能的调整;二是对覆盖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对监管的制度化约束。其中,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将继续扩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住建部已启动前期工作。据记者了解,《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在2013年6月前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功能的调整;二是对覆盖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对监管的制度化约束。其中,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将继续扩大。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一直受到关注。《条例》曾规定,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此后,又增加了一项用途——租房。尽管如此,住房公积金“休眠”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2.1万亿元。在笔者看来,与其让巨额公积金“休眠”,不如“救急”,尽量让缴纳人有条件支取。

民革中央的一项调研显示:虽然月月缴费,但每年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群比例仅占缴费者的两三成。按现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只有在购买住房、离退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几种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这就意味着,大量无力购房的低收入家庭和普通工薪阶层,面对虚高的房价,从根本上丧失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机会,住房公积金变相为“定期存款”,只有在职工退休后才能兑现、全部取出。这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住房公积金应有的保障职能。而且这一“定期存款”的利息要远远低于同等情况下的银行利息,职工将为此遭受利益损失。

大量住房公积金的休眠,是一种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目前房价过高,普通工薪阶层无力购买。另一方面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使用范围过于狭窄有关。越富有、越有能力购房的人,越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好处;越贫困、越买不起房的人,越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难怪有人批评住房公积金已渐成富人俱乐部,助富而不济贫。笔者认为,让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有条件地提取出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是住房公积金人性化、科学化管理的需要和必然选择。

因此笔者认为,《条例》修订的方向和思路应当是,适当放宽公积金的支取条件,不能仅限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要扩大到生产、生活、消费等领域的大额支出上。毕竟住房公积金在性质上归缴纳人所有,他们才是真正的主人,具有支配权。

>>>我要申请搜房卡进入论坛发表看法查看厦门热销楼盘精彩楼市资讯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