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一直以来是各地政府解决保障户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弊端。如经济适用房不适用,不该入住的人却优先得到了经适房。还有公租房租金偏高,地理偏远,准入门槛高,设计质量差等问题日益突出。
《东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方案》明确,我市将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租金按住房保障对象的不同实行分档收取。同时,将试点自行租房政府给予补贴“新政”。(7月30日《东莞日报》)
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一直以来是各地政府解决保障户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弊端。如经济适用房不适用,不该入住的人却优先得到了经适房。还有公租房租金偏高,地理偏远,准入门槛高,设计质量差等问题日益突出。
现在东莞市暂停建设经适房,把公租房分化出一部分来尝试实行政府补贴制,就能很好的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可谓是一种更人性化更贴近民生之举。
首先,政府补贴制确保了保障户按需选择。如果一些保障户不愿去公租房,为了方便就业或子女就近入学或生活的便利原因自行选择了民间租房,对政府来说便于统筹兼顾无需建更多的公租房节省了资源付出,对保障户来说也更加方便经济,可谓“双赢”。
其次,方便了政府的统计摸底,防止发展公租房经适房的盲目性和不科学性。公租房经适房也是公共资源,如果决策立项不科学,就会造成一种浪费。原则上,应该按需立项建设,而不是一个“民生工程”“政绩工程”的一个外化标签和形象招牌。民心工程而是要切实建到民心上去。
近日,由河南省审计厅披露的一项对全省6个省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结果显示,6个省辖市廉租房的空置率居然高达51%,同时还有4390户被审计出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7月29日《京华时报》)廉租房有这么高的空置率和违规户,政府就要反思其中的问题,实行自行租房政府补贴制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补充性办法,也是一种大胆的破冰改革之举。
人们选择住在哪里,都会权衡上学、就医、上班的隐形成本,如果成本都很高就会尽量规避。考虑到这些生活、学习、工作的成本,根本不合算,所以许多保障户都不愿意在那些偏远的公租房里居住。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租房补贴制也是一种自我“纠错”的行为,是一种追求完美的“设计”。
值得指出的是,自行租房补贴制目前还只是一个辅助性试点工作,在推行时一定要做到双向自愿选择,不能强制性推行。租房补贴的发放也要做到公开透明,防止一些腐败行为发生。还要做到补贴标准合理化,让保障户自行租房没有造成巨大的负担,加剧了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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