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今年开建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省的任务已确定为25.01万套,其中厦门4万套。28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九地市签订“军令状”,要求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包括廉租房700套、公租房19500套、经济适用房6800套、限价房11200套、旧城改造1800户
●8月底前将全部开工建设,4成住房要建在市区
今年开建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省的任务已确定为25.01万套,其中厦门4万套。28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九地市签订“军令状”,要求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28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九个设区市政府签订了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中,厦门“领”下4万套保障性住房,具体为:廉租房700套,公租房19500套,经济适用房6800套,限价房11200套,旧城改造1800户。
我省今年25.01万套(户)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中,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6.91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6万户,各类棚户区改造7.5万户。3月15日前,各设区市将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所辖县(市),但省政府要求市本级承担的任务不得少于总量的40%,也就是说4成的保障性住房要建在市区。
今年的所有新项目要求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去年未完工的项目,我省要求保质保量地加快进度,在上半年前全部竣工。
今年,我省将加快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进度,2010年竣工的项目要在上半年前完成配租配售。同时,全省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还将实行“预配租”。
据了解,我省正计划通过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目前,我省廉租房公租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正在制订中,将明确保障对象合理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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