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想贷40万至少月缴417元
417元为单位、个人缴交之和,且需连续缴满12个月
掌线嘉宾: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沈小梅 许涵
目前,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近年来,厦门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在前列。截至2012年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4308家,缴存职工56.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81.62亿元、余额131.52亿元;职工因购建住房等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50.1亿元;共向93264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71.52亿元。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是如何规定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目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原放宽到15%的单位暂保留。符合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但不得低于5%。
2011年度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028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与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及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上限为5036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1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为每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1日,各缴存单位在7月1日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受托银行为职工办理调整手续。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比例至次年6月30日期间不予变动。
在昨天90的掌线时间内,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一共接听了30多个电话,由于拨打电话的读者很多,且专家接听时间有限,有些读者没能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咨询。在此导报提醒:有公积金问题需继续咨询的读者,在工作日内,都可致电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工作人员详细咨询。咨询电话为:5106040(贷款)、5104492、5109508、7579050(缴存、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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