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下个月开始,厦门全市范围内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几乎都要多缴税了,因为交易的计税依据将不再是三级市场政府指导价,而是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生成的计税评估价值。
相关新闻
7月以后市民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新的计税方法施行后,市民购买二手房仍沿用现有模式,即由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统一收件,经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确定应纳税费后,由权籍登记中心在缴清税费后发放土地房屋权证。在纳税人对计税评估价值没有异议并按时缴清税费的情况下,工作时限与权籍登记中心原对外承诺时限一致。
但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需要做两件事情:一是网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按照房产类型选择填报《厦门市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凡涉及二手房交易税收减免的,还应当同时填报《存量房交易税收减免申请核批表》。
二是在办理二手房交易申报时,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特别提醒
对计税评估价值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很多市民比较关心,如果对计税评估价值有异议,要怎么办?
昨日,地税部门也对此进行了解答。据介绍,如果纳税人对计税评估价值有异议的话,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税务机关复核后以复核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费。
如果对复核结果仍然有异议,纳税人可以在缴纳税费和滞纳金以后,或者在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二手房交易减免税记得填报申请表
如何办理二手房交易减免税成了市民眼下最关心的实际问题。除了网签时记得填报《存量房交易税收减免申请核批表》以外,个人涉及以下减免事由的,还应当按照权籍登记中心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申请开具相关证明:
(1)中国公民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的;(2)个人对外销售购买超过5年 (含5年)普通住房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的。
单位转让二手房涉及减免税或不征税款的,也应先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我要申请搜房卡进入论坛发表看法查看厦门热销楼盘精彩楼市资讯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