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厦门将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立法。14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厦门市政府网站和厦门市法制局网站上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厦门拟鼓励培育和创设村镇银行、艺术品银行、银行信贷资产交易中心、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投资基金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类金融企业的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海洋金融、航运金融、科技金融、旅游金融、茶叶金融等领域。
加强与漳泉台金融合作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今后,厦门应加强与漳州、泉州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其他城市在金融领域的相互协作和支持,增强厦门金融业的辐射功能。
厦门拟协调、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与漳州、泉州联合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推动与漳州、泉州联合建立社会公共信用体系,推进厦门与漳州、泉州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并支持建立厦门与漳州、泉州区域性统一授信审批中心。
此外,厦门也应加强与台湾地区在金融市场建设、产品创新、风险防范、人才培养、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和战略合作,开展金融产业对接,促进两岸金融交流合作。
>>>我要申请搜房卡进入论坛发表看法查看厦门热销楼盘精彩楼市资讯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